契诃夫短篇小说选摘抄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下面是收集整理的契诃夫短篇小说选摘抄,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摘抄 篇1
一世上的漂亮动人的女子,每每像是由于命运的差错似地,出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庭;我们现在要说的这一个正是这样。
她没有陪嫁的资产,没有希望,没有任何方法使得一个既有钱又有地位的人认识她,了解她,爱她,娶她;到末了,她将将就就和***的一个小科员结了婚。
不能够讲求装饰,她是朴素的,但是不幸得像是一个降了等的女人;因为妇女们本没有阶级,没有门第之分,她们的美,她们的丰韵和她们的诱惑力就是供她们做出身和家世之用的。
她们的天生的机警,出众的本能,柔顺的心灵,构成了她们唯一的等级,而且可以把民间的女子提得和最高的贵妇人一样高。
她觉得自己本是为了一切精美的和一切豪华的事物而生的,因此不住地感到痛苦。
由于自己房屋的寒伧,墙壁的粗糙,家具的陈旧,衣料的庸俗,她非常难过。
这一切,在另一个和她同等的妇人心上,也许是不会注意的,然而她却因此伤心,又因此懊恼,那个替她照料琐碎家务的布列塔尼省的小女佣人的样子,使她产生了种种忧苦的遗憾和胡思乱想。
她梦想着那些静悄悄的接待室,如何蒙着东方的帏幕,如何点着青铜的高脚灯檠,如何派着两个身穿短裤子的高个儿侍应生听候指使,而热烘烘的'空气暖炉使得两个侍应生都在大型的圈椅上打盹。
她梦想那些披着古代壁衣的大客厅,那些摆着无从估价的瓷瓶的精美家具;她梦想那些精致而且芬芳的小客厅,自己到了午后五点光景,就可以和亲切的男朋友在那儿闲谈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摘抄 篇2
我这人生性懒散,这一回干脆什么事都不做。
一连几个小时,我望着窗外的天空、飞鸟和林荫道,阅读给我寄来的书报,要不就睡觉。
有时我走出家门,在某个地方徘徊游荡,直到很晚才回来。
有一天,在回家的路上,我无意中走进一处陌生的庄园。
这时太阳已经落山,黄昏的阴影在扬花的黑麦地里延伸开去。
两行又高又密的老云杉,像两面连绵不断的墙,营造出一条幽暗而美丽的林荫道。
我轻松地越过一道栅栏,顺着这条林荫道走去,地上铺着一俄寸②厚的针叶,走起来有点打滑。
四周寂静而幽暗,只有在高高的树梢上,不时闪动着一片明亮的金光,一些蜘蛛网上变幻出虹霓般的色彩,针叶的气味浓烈得让人透不过气来。
后来我拐弯,走上一条长长的锻树林荫道。
这里同样荒凉而古老。
隔年的树叶在脚下悲哀地沙沙作响,暮色中的树木中间隐藏着无数阴影。
右侧的一座古老的果园里,一只黄莺懒洋洋地细声细气在歌唱,想必它也上了年纪啦。
后来,椴树林荫道总算到头了,我经过一幢白色的带凉台和阁楼的房子,眼前忽地展现出一座庄园的院落和一个水面宽阔的池塘。
池塘四周绿柳成荫,有一座洗澡棚子。
池塘对岸有个村庄,还有一座又高又窄的钟楼,在夕阳的映照下,那上面的十字架金光闪闪。
一时间,一种亲切而又熟悉的感觉让我心旷神怕,似乎眼前这番景象我早已在儿时见过。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摘抄 篇3
“普里希别耶夫中士!你被指控于今年九月三日出言冒犯并动手殴打了本县警察日金、村长阿利亚波夫、乡村警察叶菲莫夫,见证人伊凡诺夫和加夫里洛夫,以及另外六个农民,并且前三人是在执行公务时受到侮辱的。
你承认自己有罪吗?”
普里希别耶夫,一个满脸皱纹和肉刺的退伍中士,手贴裤缝立正,操起沙哑而低沉的嗓子,回答时咬清每一个字,像发布命令似的:“长官,调解法官先生!当然,根据法律条款,法院有理由要求双方陈述当时的各种情况。
有罪的不是我,而是另外那些人。
整个事件是由一具死尸引起的——愿他的灵魂升天!三号那一天,我同老婆安菲莎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走着,一看--河岸上聚了一大堆各式各样的人。
我请问:老百姓有什么权利在这地方集会?什么目的?难道律书上写着,老百姓可以成群结伙走动的?我喊了一声:散开!开始推开众人,要他们回家去,还下令乡村警察揪住他们的脖领,把他们轰走……”
“对不起,要知道你既不是本县警察,也不是村长,难道你管得着赶散人群这种事吗?”“他管不着,管不着!”审讯室里各个角落里的人齐声喊道,“他搅得人不得安生,大人!我们忍了他十五年了!自从他退伍回乡,从那时起,弄得人简直想从村里逃走。
他把大家害苦了!”
“正是这样,大人!”村长作证说,“全村人都在抱怨。
真没法跟他在一起生活!捧着圣像去教堂啦,举行婚礼啦,要不,比如说吧,出了什么事故啦,处处都有他,还大喊大叫,吵吵闹闹,总得由他来维持秩序。
他揪小伙子的耳朵,跟踪监视婆娘们,生怕她们出事,倒像是她们的老公公……前几天,他挨家挨户下令不许唱歌,不许点灯。
他说,没见法律规定可以唱歌的。
请等一下,待会儿您再提供证词,”调解法官打断他的活,“现在,让普里希别耶夫继续陈述。
说吧,普里希别耶夫!”
”中士操着哑嗓子说,“您,长官,刚才说到,赶散人群不关我的事……好,先生……可要是民众闹事呢?难道能允许乡民胡作非为吗?哪一部法典里写着,可以放纵百姓,听其胡来的?我绝不许可,先生。
要不是我赶散人群,给他们点厉害瞧瞧,谁又能挺身站出来?谁也不懂现行的规章秩序,可以这么说,长官,全村只有我一人知道,怎样对付普通老百姓,而且,长官,我什么都能弄懂。
我不是庄稼汉,我是中士军官,退役的军输给养员,在华沙当过差,还在司令部呢,先生。
以后呢,请注意,我堂堂正正退了伍,当了消防队员,先生。
再后来,由于病后体弱离开了消防队,在古典男子初级中学当了两年的门卫……所有的规章秩序我都知道,先生。
可是庄稼汉都是粗人,啥也不懂,就应该听我的,因为——那也是为他们好。
就拿眼前这件事来说吧……我是驱赶了人群,可是岸边沙地上躺着一具捞起来的死尸。
我请问:根据什么理由,尸体躺在这个地方?难道这正常吗?县警察管什么的?我说了:为什么你这个县里的警察不把此事报告上级?兴许这个淹死的人是投水自尽,但兴许这案子带点西伯利亚的气味:说不定是一桩刑事凶杀案……可是本县警察日金满不在乎,只顾抽他的烟。
他还说:‘这人是谁,怎么跑来指手划脚的?他是你们这儿的什么人?好像我们离了他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就说:‘既然你只知道站着,不管不问,可见你这个傻瓜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他说:‘我昨天就把这事报告了县警察局长。’我请问:为什么报告县警察局长?根据哪部法典的哪一条?碰到这类案子,比如有人淹死,有人上吊,或者诸如此类的事,难道归县警察局长管吗?我说,这是刑事案件,民事诉讼……我说,眼下得派专人呈报侦查员先生和法官们。
我还说,第一步你得写份报告,送交调解法官先生。
可是他,这个本县警察,光是听着笑。
那些庄稼汉也一样。
大家都笑,长官。
我可以对天起誓,我说的没错。
喏,这人笑了,那人笑了,日金也笑了。
我说,你们都呲牙咧嘴做什么,可是县警察开口了,‘这类案子调解法官管不着。’我一听这话就冒火了。
县警察,你是这么说的吧?”中士转身问县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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