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钱说散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散文吧?散文是一种以记叙或抒情为主,取材广泛、笔法灵活、篇幅短小、情文并茂的文学样式。你有了解过散文的写作吗?下面是收集整理的爱钱说散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人人都爱钱。许多人都会觉得这句话说的有点绝,完全是一个夸张句。但我觉得会有这种想法的人,要么就是虚伪,要么就是不懂得爱的真正含义。
我不知道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是天生就爱钱的,但至少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天生爱钱者。我的老妈在对儿子的回忆录中说,自我两岁学会认钱开始,我就自然而然的仿佛是天生的就学会了用谎言去骗她的钱。虽然我平生说的第一个谎的确是与钱有关的,但却不是在两岁,而是在我一岁半刚学会说话和走路的时候。被骗者是一推着板车卖甘蔗的老爷爷(样子已记不大清了,反正估计也死了有些年了吧),怪只怪他种出的甘蔗是又粗又壮,连我这个刚断奶不久的娃娃都能看出来那玩意儿绝对好吃。于是乎,平生第一次同陌生人开了口,却是一句稚嫩的谎言:“老爹(爷爷),我妈说让嗯(你)先给一根甘蔗我,等哈(会)儿给钱嗯。”也不知为什么,刚一说完这话旁边买甘蔗的大叔大婶们都哈哈大笑起来,连卖甘蔗的老爷爷也笑的露出了仅剩的几颗大门牙。后来听老妈说,他们是觉得很好玩,一个才一岁半的小孩就已经学会了赊账,还是同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这简直就是奇闻。后来我仔细一想,也的确是如此,也许当时他们正是抱着这种心态所以才没有一个人会怀疑我所说出的话吧。
你很难想象一个才一岁半的小孩是如何能将一根比他身高至少长两倍的甘蔗拿回家的。也许当你看到他因为拿不动就知道将甘蔗的一头抗在肩上,而另一头则放在地上拖的时候,你也会像那些大叔大婶一样笑的更加开心的。但我却真的连一点开心的想法都没有,重担在肩,何乐之有呢?看到我正吃力的拖着一根大甘蔗走进了屋,老妈连忙放下手中正在切菜的刀,先是一阵子惊讶,然后又是一阵疑惑,最终忍不住问我:“傻儿子,你这甘蔗哪来的?”“一个老爹送的”我稚嫩的说出了平生的第二个谎言。你若说出了第一个谎言,便要用无数的谎言去掩盖它。虽然我是知道这个道理的年纪最小的人,但我却毫无意识去悔改,因为我不但天生爱钱,还天生会说谎。老妈当然不信了,在90年代贫困的小山村中,这么大的一根甘蔗,就算是亲戚也最多只舍得给上一截半根的,更别说是一个小屁孩了。正当老妈郁闷的时候,卖甘蔗的托人来要账了,再厚的`纸也不能包住火。末了,那要账的临走前还带着笑的羡慕老妈说,你真是生了一个聪明的儿子。
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根甘蔗要八毛钱,因为要账的人刚走,我就被老妈打得嚎啕大哭。她之所以狠心打我,并不是因为我说谎,而是因为当时父亲一天的工钱也才一块七。她心里怄不过这一口气,便朝我身上出了。作为母亲,她心里面也是非常不好受的,自己的孩子想吃甘蔗,但又迫于生活的无奈,不得不在柴米油盐上精打细算,哪里有闲钱去满足自己的孩子呢?要是一分两分便罢了,八毛钱可是家里一个月的盐钱啊。这是老妈心里的痛,也是我身体上的痛。
后来生活逐渐富裕了,我对钱也更加的爱了。四岁时,趁叔叔熟睡偷下他放在裤子口袋的一张十元假钞,犯下了平生第一个不用拘留罚款的案子。六岁时,便已养成搜查衣柜里每一个口袋的好习惯。再然后,为了钱撒了无数次的慌,偷了无数次的十元以内的小钱,也被毒打了无数次,但从未因这些皮外伤而抛弃了对钱的热爱。
进了学校之后,学了品德,学了法律,骨子里是一个好人的我也开始变得收敛起来。最终还是改掉了所有撒谎偷东西的恶习,踏踏实实的做起了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同学心中的优秀同学,祖国的十佳良民。但在老妈这一头,我的坑蒙拐骗技术却是逐渐的游刃有余,并在高中的时候达到了巅峰,学校订的一份英语周期报,被我逮到商机从老妈那里成功的要了四次钱。第一次是说英语周期报,第二次便说英语学习报,第三次变英语报,第四次改为英语资料。
不过对于正沉迷网络游戏的我来说,仅仅一份报纸所带来的商机是远远不够的。为了能够及早的穿上某件自己心仪的装备,我毫不犹豫的走上了借钱这一条和谐而又安全的不归路。我虽然爱钱,但更爱面子,所以在高中里几乎所有的钱都是同闺蜜阿汤借的。她给人第一眼的感觉就是那种绝对可以拿来做闺蜜的佳友,性格豪爽大方,属于那种打必还手还口,骂必还口还手的假小子。而且长得还很安全可靠,就算某一天女朋友发现你跟她肩并肩邀在一起,吃的醋也绝对不会超过一瓶盖子的。就这样,凭借着她对我的欣赏,和时常给她讲的一些笑话,她便成了我高中时最大的债主。在她的帮助下,我在高中最沉迷网络游戏的时候也没有酿下登在报纸上的种种悲剧,最多也只是为了信守还钱的承诺啃个十天半个月的馒头而已。而且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了不失信于她,每一次我都是算好了下周的生活费减去馒头费再留下喝水钱才向她开的口。
说来人生也奇怪的很,在这种物质极其匮乏,精神极其享受的高中生涯中。我不但没有因为经常借钱而被同学在背后说了闲话,反倒因为每一次还钱都相当准时积极而落下了一个诚实守信的美名。而且还因为学习游戏两不误的特长而成了公众人物,也因此而风光了好一阵子。不过迷恋网络终究还是没好果子吃,在高考中我就尝到了落败的滋味。但毕竟我也享受过别人所不曾享受过的东西,所以我既不怪阿汤纵容我借钱,也不怪自己沉迷网络。只是如果时光能倒流的话,打死我不会再上网的。钱也许还是会借的吧,毕竟我是那么的爱钱,哪怕不买虚拟道具,也可以改善伙食嘛。
总结起来,小时候爱钱而偷钱骗钱是因为好吃,高中时爱钱而借钱是因为网络游戏,也许以后爱钱而挣钱是因为房子和车子,将来也还会有更多爱钱的理由。但由于本人爱钱而不贪钱,所以也养成了偷不过十,有借必还的美德。
人人都爱钱。这是一个陈述句。爱而不贪才是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