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考年限及学历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学历的要求中所称“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国家***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所称“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