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从哪里登录呢?下面是帮大家整理的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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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类
1、我单位是否一定要按要求使用网上服务平台,它具体有什么功能?
答: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是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各用人单位提供网上办理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平台,主要功能包括:在线招聘、就业备案、用工申报、劳动年审、补贴申请、技能培训及政策咨询等服务。使用该平台,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避法律风险,提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效能,同时,也有利于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快捷、便利的服务。
2、我单位没有上网条件,使用不了网上服务平台,怎么办?
答:如用人单位没有上互联网条件的,填写《用工备案表》电子版,可使用U盘拷贝到当地人社所进行导入;如果没有电脑设备的用人单位,单位劳资负责人须每月到当地人社所通过人社所电脑进行网上用工备案。
3、企业不做用工备案,有何不妥?
答:(1)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真实、准确记录各种用工信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通过网络、书面等方式如实提供订立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情况和资料。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未建立、保存相关台账,或者伪造相关台账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于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于十五日内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未办理登记或者备案人数处以每人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以后有离职员工还要去人社局办手续吗?
答: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用工备案后,离职员工不用到人社局办理手续。网上合同备案将于今年11月11日在蓬江、江海两区试行,11月25日起在全市推广。
5、以后还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吗?
答:计划2014年1月起,江门行政区域内,不需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如劳动者提出办理要求的,可给予办理。离开江门就业,需要打证的.可以补打。下一步将开发以社会保障卡作为《就业失业登记证》电子凭证的功能。
6、有哪些就业补贴能通过平台上申请?
答:我们将逐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为企业办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介补贴、见习补贴,请企业留意最新通告和政策。
7、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找谁咨询?
答:一般问题可以直接同当地人社部门反映,由当地人社部门统一收集和解释。我局设有统一咨询电话:技术操作咨询(4001836868)、用工申报类(劳动监察分局):3935289,就业备案类(就业管理中心):3871267,就业政策类(就业促进科):3506896。建议加入Q群:42348192,在线反映问题,互相交流使用平台的经验。
7、公司办理网上劳动合同备案了,还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吗?
答:不用。
8、用工管理和用工申报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答:用工备案包括就业登记,合同变更备案,是就业促进法要求。用工申报是劳动监察条例要求。
9、某分公司的人员信息已由上级江门总公司统一导入企业用工服务平台,他们还需要在平台备案和申报吗?
答:上级单位录入了下级单位的员工后下级单位不需要录入。
二、用户注册登陆操作
1、我总是打不开注册界面,怎么办?
答:系统采用B/S架构开发,平台需要合适的浏览器支持,建议浏览器IE8.0以上或Google Chrome浏览器。请用户先查询自己的IE版本,如果是低于IE8.0的,可以通过微软官网自行在线升级。
2、我没有参加培训,如何学习使用平台?
答:用户只需登录首页,首页下方有“帮助文档及**”,可以*学习。
3、请问用户名是写英文还是中文?
答:都可以作为用户名。
4、注册时只绑定了一个***码,现在可以绑定多一个吗?
答:为了确保平台关键数据不易被窃取,对于敏感信息(如员工资料、薪酬资料)访问,系统需要验证本单位绑定的***码动态口令。可以绑定两个***码,如果须要变动和增加,由单位写一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送到或传真到所属辖区人社所办理增加、修改。也可以传真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传真电话:3873737。
5、我在注册时,已按要求填写了单位的全称、工商登记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但是仍然注册不了,什么原因?
答:原因1:可能填错数据,请核准,建议在注册系统时,准备好单位工商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件复印件,以便核对清楚。原因2:工商数据没有及时更新,请贵企业写份证明,加盖单位的公章,送到或传真到所属辖区人社所办理增加、修改,或者传真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传真电话:3873737。证明内容:“xxx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XXXX,身份证号码是xxxxx(或其他有效证件,如护照等),请修改”。
6、法定代表人是外籍的,身份证号码栏如何填写?
答:港、澳、台同胞填写回乡证号码,外国人填写护照号码。
7、我公司访问网上服务平台速度很慢,怎么办?
答:造成网上服务平台速度慢的原因:一是本公司网速不佳,在访问网站rsfw.jiangmen.gov.cn时受带速限制;二是本公司防火墙设置问题;三是官网网站服务器或连接光纤出故障。前两个问题,建议用户通过其它网络测一测,如电信3G网络;后一个问题,由我局信息中心做好日常监控和解决。同时,由于近期系统升级频繁,如遇到不能正常访问,建议耐心等待。
8、用户的工商登记号和公司名称更改了,怎么处理?
答:将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最新工商执照传真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进行更改,传真号码:0750-3873737。
9、用户注册时填错“所属行政区划”,该如何修改?
答:未注册的用户在注册时可修改。已注册的用户需联系所属辖区的劳动保障站所进行修改。
10、为什么有时候收不了短信?
答:最近联通和移动都在调试接口,导致短信发送不稳定,目前联通和移动均调试完毕,短信应可正常收取。
三、用工管理操作
1、“用工管理”及“薪酬管理”中,没带*的,是否可不填?
答:可以。为规范本单位的工资管理,建议能够填的都填满。
2、“用工管理”模块中,表单是否一定要输入员工***码?能否输入固定电话?
答:员工如有***码的,建议尽量输入本人***码,如果没有,家属的手机电话也可以。这既可为企业日常联系员工时提供方便,也为日后政府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以及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补贴时,对申领情况进行核实;如确实无法提供的,也可输入其它电话号码。
3、“用工管理”中,员工的现住址能不能不填写,能否填身份证地址?
答:要填写员工的现住址。否则,可能要承担用工风险。填写现住址目的是:假如发生上下班途中交通意外,需要确定公司与员工行进路线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没有记录,单位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建议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员工应如实申报现住址,发生变动时,也要及时申报,否则,发生上下班途中交通意外责任自负。
4、在用工管理,例如员工之前已经通过劳动所进行用工备案,现在录入到底选网上备案员工?还是参保及原已备案员工?
答:用人单位维护以系统“网上备案员工”数据为准,原来备案的在“参保及原已备案员工”,仅供参考,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网上备案员工”,将旧员工信息导入。
5“用工管理”模版中有关户籍省、市那两项,是否可以由系统根据身份证号前几位自动识别?
答:系统不会自动判断。据公安机关介绍,目前不能做到对所有身份证号码都可根据前几位自动识别到户籍省、市的。建议用人单位还是要补充录入,或者等个人信息中心数据资料完善后,由系统【联网核查】自动识别。
6、现在用工备案有几种导入模板?
答:用工备案导入模板有两种,一种是“用工管理”模板,一种是“薪酬管理”模板。“用工管理”模板用于导入员工花名册资料,再进行在线维护,确保真实反映企业用工情况;“薪酬管理”模板用于导入用人单位每月发放工资情况,以便对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进行监管。
7、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工伤认定时,能否以系统登记的现住址作为证据?
答: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但是还要参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的证人证言及相关书面材料等。
8、单位那些本身之前已经在劳动所备案的员工,但有部分已离职,还须录入系统吗?
答:系统用工管理备案是当前你单位用工人员信息,已离开你单位的人员不用录入系统。
9、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是否需要录入备案?
答:达到退休年龄,用工类型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须进入“合同管理”,无须进行合同备案,不给予办理就业备案登记。但建议还是要签订雇佣合同。
10、员工离职,是不是在“用工管理”直接删除即可?
答:不是,员工离职在“用工管理”中修改合同状态,并进入“合同管理”,补充解除(终止)时间,说明解除(终止)原因,保存后进行合同备案变更记录。
11、“用工管理”模块中,录入错误或重复的员工如何删除?
答:尚未办理用工备案的信息,能在“用工管理”中直接删除。错误或重复的员工状态变为“已删除”状态。对已办理备案的信息进行修改,须向人社部门提供有效的凭证,由人社部门进行修改。
12、从外地公司外派至江门公司工作的,但合同是在外地公司签的。需要为这部分人办理备案吗?
答:不需要。
13、“合同管理”一定要写合同终期吗?
答:除了无固定期限和任务型合同外,其他合同类型都要写。
14、是否要设置部门才能进行操作?
答:是的,要设置部门才能对其他功能进行操作。首先需要在【员工管理】à【部门管理】里面新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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