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的概念
地理标志是鉴别原产于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的一个地区或一地点的产品的标志。整理的地理标志的概念,希望大家喜欢,谢谢!
地理标志的概念 篇1
世界贸易组织在有关贸易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对地理标志的定义为:地理标志是鉴别原产于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的一个地区或一地点的产品的标志,但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确定的特性应主要决定于其原产地。因此,地理标志主要用于鉴别某一产品的产地,即是该产品的产地标志。地理标志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简介
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或名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22条第1款将其定义为:“其标志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有关”。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商标法》也增设了地理标志方面的规定,其第16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从TRIPS协议和我国《商标法》可以看出关于地理标志的定义基本上是相同的:地理标志是表明某一种商品来源于一成员方地域内,或此地理内的一地区并且该产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的标志。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商标中有地理标志或者与地理标志相同或者近似,而其指定使用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容易导致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的,不得注册;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WTO(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第二部分第三节规定了成员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义务。
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的定义:“地理标志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该产品的某些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
地理标志是特定产品来源的标志。它可以是国家名称及不会引起误认的行政区划名称和地区、地域名称。
基本特征
地域性
知识产权都具有地域性,只有一定范围内才受到保护,但地理标志的地域性由显得更为强烈,因为地理标志不仅存在国家对其实施保护的地域限制,而且其所有者同样受到地域的限制,只有商品来源地的生产者才能使用该地理标志。
集团性
地理标志可由商品来源地所有的企业、个人共同使用,只要其生产的商品达到了地理标志所代表的产品的品质,这样在同一地区使用同一地理标志的人就不止一个,使得地理标志的所有者具有集团性。
独特性
地理标志作为一种标记与一定的地理区域相联系,其主要的功能就在于使消费者能区分来源于某地区的商品与来源于其它地区的同种商品,从面进行比较、挑选,以找到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的最佳切合点,购买到自己想要的商品。
主要因素
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是影响地理标志的主要因素。其中,自然因素是指原产地的气候、土壤、水质、天然物种等;人文因素是指原产地特有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配方等。
地理标志的概念 篇2
(一)货源标记在《巴黎公约》中被译为“产地标记”,它是指用名称、标记或符号组成表明一种商品来源于某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标记。其与地理标志的差异主要表现为:
1.货源标记涉及的区域较大,往往泛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但地理标志往往指某一较小而具体的地区或是某一确切地域。
2.货源标记可用来标示源自真实产地的各种商品,而地理标志一般运用于农产品、天然产品或地方的传统名优土特产品。
3.货源标记作为产品来源识别标志,目的在于说明某类商品来源的统一性,使用上较为宽松。地理标志除证明产源地外,实际上成为一种商品质量的证明标志,对其的使用,法律作出了严格的'限制与规定。
(二)原产地名称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某地,其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为因素。如“金华火腿”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确实存在的地理名称,而不是臆造的、虚构的。
2.其使用人是利用该产地相同自然条件、采用相同传统工艺的生产经营者。
3.其所附着的商品是驰名的地方特产,在原产地以外的广大地域范围内为公众知晓。尽管地理标志的概念出现的比较晚,但目前已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并有逐步代替原产地名称的趋势。
(三)商号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用于表明自己的营业或者企业的名称。其与地理标志有以下不同:
首先,在经营主体上,商号为一个经营者所独有;地理标志则是一定区域内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所有。
其次,两者影响力的形成因素不同。商号往往是经营者在长期经营中形成的;而地理标志是在商品的品质特点全部或部分地由原产地的地理环境所赋予的。
最后,两者影响力的范围和区域不同。商号对经营者的所有商品都能形成很好的影响;而地理标志只对特定地区生产的经过核准的特定产品起作用。
金华火腿
金华火腿*册
(四)商标是指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有文字、*文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其与地理标志有时融为一体,关系十分密切。但也有明显不同,主要表现在:
1.两者构成要素不同,商标不得使用直接叙述商品产地人、原料、功能、用途等文字及*形。而地理标志恰恰相反。
2.功能不同。商标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人”,而地理标志表明来源于“地”。
3.权利性质不同。商标权是一种独占权,是属于特定地域范围内所有符合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者,但地理标志却不是被某一生产经营者而独占。
4.权利内容不同,商标可以许可也可以转让。地理标志不能转让,也不可以许可特定区域之外的其他经营者使用。综上所述,可见地理标志不具有个体专有性、独特性、时间性和可转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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