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陷阱:口头承诺陷阱
口头承诺陷阱
2004年,长春市某大学10名学生集体到广西的一家民营企业做食品检验工作。当时该企业给学生的口头承诺是:月薪4000元,外加年终分红;工作满一年,分房;工作满三年,配车。所有人都认为这几个学生遇到了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这10人没有和该企业签订任何的书面合同,就去了广西。
到了广西之后,急于求成的学生们草率地与该企业签订了工作合同。一个月之后,所有人都大呼上当。他们的月薪确实是定在了4000元,但是在工作中他们经常违反合同上的“霸王条款”。例如,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在食堂吃饭,剩饭、剩菜罚款100元。结果,大家一个月工作下来,扣掉各种罚款,实际发到手里只有可怜的三四百元钱。学生集体反抗,说要辞职不干了,该企业拿出工作合同,要求每个学生交8000元的违约金。学生说,在学校谈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该企业则表示,请拿出证据来,众学生木然。
专家提醒,大学生选择工作的时候,最好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会,学校对前来招聘的企事业单位都会进行详细的考查,安全性较高。如果进行网上招聘,要去政府公布的正规网站。对于个人开设的中介机构,一定要谨慎对待。
求职在与用人单位洽谈时,要大胆地和用人单位商谈有关工资、保险等相关内容,洽谈成功后,一定要和他们签订具有法律效用的书面合同。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时,要注意条款的设置,切勿签订“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