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积金贷款流程
凡公积金缴存1年以上的受薪人士,就可以用身份证和公积金缴存证明材料,申请个人信用贷款,当然信用记录越是良好,获贷可能越大,获贷金额也越大。给大家提供济宁公积金贷款流程,欢迎阅读和参考!
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承办。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承办公积金贷款,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书面合同。
管理中心应当设立公积金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贷审会由管理中心负责人及其业务科室负责人并邀请有关金融机构的专家组成。
贷审会的工作规则由管理中心制定。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向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或管理中心设立的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合法身份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三)婚姻证明
(四)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五)购买住房合同或建造、大修、翻建住房审批手续和合同
(六)购买住房的首期付款收据或建造、大修、翻建住房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
(七)抵(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及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证明;抵(质)押物需要评估的,出具有效评估报告。
公积金贷款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受托银行或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接到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后,审查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法性;管理中心的信贷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并确定贷款额度、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贷审会或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对贷款进行审批。
准予发放贷款的,管理中心应向受托银行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通知书》。受托银行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通知书》的委托内容,与借款人和保证人当面分别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保证合同》、《质押合同》。
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贷款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异地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只要在时间上前后接续,可合并计算缴存时间。因工作调动造成断缴的,在现缴存单位一次性全额补缴所欠住房公积金后,可视为按月连续缴存。
(2)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采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包括质押、保证和自然人担保、房产抵押,能够提供市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5)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6)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扩展:房屋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提交相关资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本人到自己缴存的公积金管理所属的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是选择担保公司担保,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购房合同、户口本、个人以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二、审核通知单
申请初审通过后,需要的个人贷款资料会被交到担保。
三、审批
担保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批,如果符合条件,会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
如果借款人是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这些手续自己就不用办理,但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注意:一定要确认担保公司是否正规。
四、缴费
借款人交纳一定的服务费。
五、材料转送
个人贷款申请资料由担保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六、签署合同
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